关于加快推进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试行)

为加快推动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互联网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加速经开区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推动工业互联网产业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政策内容

1.鼓励企业申请入经开区工业互联网专业服务商库、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库,对入库企业分别给予5000元、1万元奖励。

2.政策期内,新落户经开区(注册或迁入)并经认定的工业互联网专业服务商、平台企业,可按照已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3.对入库专业服务商年度销售首次突破3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1亿元,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入库平台年度销售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1亿元、5亿元,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

4.入库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获工信部、省、市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入库工业互联网专业服务商,获工信部、省、市认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5.入库工业互联网平台、专业服务商被工信部、省、市认定的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6.对入库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专业服务商为企业实施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项目的,经认定,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含)的,按项目实际发生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7.政策期内,工业互联网专业服务商、平台企业经认定其对经开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可给予经开区地方经济贡献60%的奖励。

8.对工业互联网专业服务商、平台企业等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落地,可通过一事一议商定扶持政策。

二、附则

本扶持政策适用于在经开区范围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经认定从事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和场景应用,并纳入经开区工业联网专业服务商库和平台企业库的企业(机构)。

本扶持政策与经开区其他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扶持政策为准;如与经开区其他政策有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本扶持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11231日。具体由经开区经发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